渝澳签署文旅合作备忘录 将持续举办“渝见澳洲”品牌活动******
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 (记者 钟旖)“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决赛暨渝澳文旅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3日在重庆国际文旅之窗举行。
会上,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澳大利亚旅游局签署《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的合作备忘录》,三方拟每年共同举办“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活动及文旅行业培训活动,实现两地旅游交流和文化交往常态化共同愿景。
据介绍,“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是吸引成渝地区青少年积极参与渝澳两地文旅交流的创新平台。赛事以英语演讲形式,串联主题推介会、区县实地推介、外交官访区县等环节,突出“文旅”“国际”特色,旨在让青少年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为加强两地民心相通、促进文旅交流合作构筑新桥梁。首届赛事自2022年7月启动,吸引成渝两地44所中小学的近1000名青少年参与,澳大利亚旅游局中文官网特设活动专栏。
图为“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冠亚季军颁奖仪式。 重庆国际文旅之窗供图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秦定波在致辞时说,重庆与澳大利亚文旅资源丰富,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互为彼此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三方签署文旅合作备忘录,将开启渝澳文旅交流合作新篇章。
据悉,近年渝澳两地人文交流日益密切。比如,重庆在澳大利亚挂牌成立“重庆文化旅游悉尼推广中心”;又如,2019年“美丽中国—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文化旅游推介会在澳大利亚举办,当年澳大利亚赴渝游客近8万人次。
澳大利亚旅游局东半球市场及国际航司业务执行总经理何安哲说,澳大利亚旅游局一直积极努力和中国市场保持沟通,为中国游客提供赴澳旅行灵感。“渝见澳洲”活动为澳中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提供了宝贵机会,相信通过赛事能让更多重庆市民了解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倪瑞兰称,澳中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迎来了充满无限可能的新一年,双方将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持续助推两地文旅关系发展。(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